最新消息
有关香港实施无纸证券市场制度的重要通知
(一) 无纸证券市场实施日期
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(证监会)已公布无纸证券市场制度将于 2026年11月16日 正式实施。 无纸证券市场措施为投资者提供一个高效的渠道,利用平台以自己名义及电子方式持有和管理证券。有关平台须由核准证券登记机构 (Approved Securities Registrar, ASR) 营运,并连接至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(香港结算)的系统。
(二) 无纸证券涵盖范围
无纸证券市场措施将会仅适用于「订明证券」,即是符合以下描述的证券:
a. 在联交所上市;及
b. 属于以下其中一个类别:
- 股份——香港注册成立公司及非香港注册成立公司的股份均涵盖在内;
- 预托证券;
- 合订证券;
- 证监会认可集体投资计划的权益 ── 这包括上市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(房地产基金),但不包括交易所买卖基金(exchange-traded funds,简称ETFs),除非它们可从中央结算及交收系统(中央结算系统)被提取出来;
- 用以认购上述任何类别证券的股本权证;及
- 在供股下用以认购上述任何类别证券的权利。
不可从中央结算系统内提取的可收回牛证/熊证合约、衍生权证及ETF并不属于订明证券的范围。
(三) 参与证券的安排
无纸证券市场并非一次过涵盖所有上市公司。根据香港、中国内地、百慕大或开曼群岛的法律所创设的订明证券已被设定了特定期限。具体来说:
a. 在无纸证券市场实施后首次上市的订明证券(即首次公开发售证券),从首次上市当日起必须采用无纸形式。
b. 在无纸证券市场实施时已经上市的订明证券已被设定了五年期限(从无纸证券市场实施起),在此期限内它们必须成为参与证券。有关日期将由发行人另行公布。
在上述(b)的情况下,为了确保有序过渡,核准证券登记机构、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(香港结算)及联交所会拟定更详细的时间表,当中会包括经考虑各发行人的规模,流通的所有权文书数量,任何即将发生的公司行动,以及是否需要修订其发行条款等因素后,为个别发行人设定特定期限。
(四) 客户透过本公司持有证券的安排维持不变
如客户现时透过本公司证券户口持有香港上市证券,无纸证券市场实施后:
- 客户仍可继续透过本公司持有及买卖证券;
- 现行中央结算系统(CCASS)及中央代理人架构将继续保留;
- 客户毋须因无纸证券市场推出而更改持股方式;
- 客户毋须强制开立USI账户。
(五) 现有实物股票仍然有效
如客户现时以个人名义持有实物股票:
- 现有股票将继续有效;
- 客户仍可继续以实物股票形式持有相关证券;
- 无纸证券市场并不要求投资者必须将现有实物股票转换为无纸形式;
- 去实物化(Dematerialisation)属自愿安排。
(六) 无纸持股为新增选项
无纸证券市场实施后,投资者将有三种持股方式:
- 以个人名义持有实物股票
- 透过经纪(例如本公司)或银行于中央结算系统持有证券;
- 以个人名义于核准证券登记机构(Approved Securities Registrar, ASR)开立USI账户,以无纸形式持有证券。
如客户选择第3种方式,将可直接以自己名义持有相关证券及行使股东权利。
(七) 客户选择无纸持股时需注意事项
如客户选择以无纸形式持有参与证券:
- 需于相关核准证券登记机构开立USI账户;
- 不同参与证券的发行人可能委任了不同的核准证券登记机构,投资者将需要于不同的核准证券登记机构建立USI账户;
- 客户可能需向相关核准证券登记机构支付服务费用;
- 客户需妥善保管其登入数据及电子认证工具。
(八) 从USI账户转入本公司证券户口
当客户希望出售以无纸形式持有的参与证券时:
- 客户须向本公司发出转入指示;
- 本公司将透过中央结算系统提交转让申请;
- 客户须按核准证券登记机构要求于指定期限内确认有关转让(如客户未能于规定期限内完成确认,有关转让申请可能被取消);
- 完成转让后,有关证券方可用作市场交收及出售。
5. 涉及USI 转让客户必须作出「实益拥有权不变」(No Change in Beneficial Ownership , NCBO) 声明。
(九) 从本公司证券户口转出USI账户
当客户希望从本公司证券户口转出无纸证券至USI账户时:
1. 客户须向本公司发出转出指示;
2. 本公司将透过中央结算系统提交转让申请;
3. 客户须按核准证券登记机构要求于指定期限内确认有关转让(如客户未能于规定期限内完成确认,有关转让申请可能被取消);
4. 涉及USI 转让客户必须作出「实益拥有权不变」(No Change in Beneficial Ownership , NCBO) 声明。
(十) 费用及收费
在无纸证券市场制度实施后,本公司多项有关费用将作改动,包括股票托管费、转让及登记费、交易性去实物化费、股份提取费、登记过户费,实际收费请参阅本公司的「一般服务收费及交易费用」。
客户存放于本公司的「订明证券」,本公司将按年化费率0.005%收取股票托管费。股票托管费以客户账户每日的股份组合价值为基础,按日累算(注1)。每日股份组合价值按以下两项厘定:(i)该历日结束时客户账户内持有的订明证券;及(ii)该等证券于该日结束时的最新可得收市价。每个历月累算的股票托管费,将于该历月的最后一个办公日合并扣收(注2)。
注1:股票托管费按每个历日累算,包括星期六、星期日及香港公众假期等非港股交易日。每日托管费以该日日终客户账户内持有的已交收订明证券,按最新可得的收市价计算市值;非交易日则沿用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收市价。
注2:股票托管费于每月最后一个办公日收取。如当月最后一个办公日并非该月最后一天,该月余下非办公日的托管费将于最后一个办公日一并累算,并一次性收取。例如:2027年1月最后一个办公日为1月29日(星期五),1月30日及31日(星期六及星期日)的托管费将于1月29日一并累算,并连同1月份其余托管费一次性收取。
透过本公司转入、存入及转出、提取证券的费用如下:

实际收费将按有关机构之最新公布及本公司当时适用收费表为准。
#USI 持有人或需向相关核准证券登记机构支付「转让及登记费」,请向相关核准证券登记机构查询详情。
(一) 已无纸化证券一般不能恢复实物股票
客户应注意:
- 已去实物化并以无纸形式持有的参与证券,一般不可重新转回实物股票形式;
- 除特殊情况(如除牌)外,无纸化后将持续以电子形式持有。
如中英文版本有任何歧异,概以中文版本为准。
此致
中信证券经纪(香港)有限公司
2026年10月28日




